美國法學家霍姆斯經(jīng)典名言格言
更新時間:2024-03-07 09:46 > 來源:98作文網(wǎng) 名人故事文章摘要:1。身外之物和內(nèi)在力量相比,便顯得微不足道。2。一本書最好的并不是它包含的思想,而是它提出的思想正如音樂的美妙并不寄寓于它的音調(diào),而在于我們心中的回響。3。法包含著一個民族經(jīng)歷多少世紀發(fā)展的故事,因而不能將它僅僅當作好象一本數(shù)學教科書里的定理公式來研究。
1. 身外之物和內(nèi)在力量相比,便顯得微不足道。
2. 一本書最好的并不是它包含的思想,而是它提出的思想正如音樂的美妙并不寄寓于它的音調(diào),而在于我們心中的回響。
3. 法包含著一個民族經(jīng)歷多少世紀發(fā)展的故事,因而不能將它僅僅當作好象一本數(shù)學教科書里的定理公式來研究。為了知道法是什么,我們必須了解它的過去以及未來趨勢。
4. 名聲是無味的向日葵,戴著一頂華麗而俗不可耐的金冠;友誼則是鮮潤的玫瑰花,褶褶瓣瓣散發(fā)著沁人的芳香。
霍姆斯(O.W. Holmes, 1841~1935)。美國現(xiàn)代實用主義法學的創(chuàng)始人。1866年畢業(yè)于哈佛大學法學院,在波斯頓從事一段時間的律師工作之后,于1870年入哈佛大學法院擔任講師、教授,1882年12月?lián)务R薩諸塞州最高法官,1899年起任院長。1902年~1932年,擔任美國聯(lián)邦最高法院法官。霍姆斯的學說,主要體現(xiàn)在他于1881年出版的著作《普通法》(The Common Law)、《法律之路》(The path of the Law )、他逝世后出版的判決意見集《霍姆斯法官的司法見解》(The Judicial Opinions of Mr. Justice Holme Shriver ed 1940)以及生前發(fā)表的一系列論文之中。